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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家电汽车下乡第二季:当地财政补贴6%


在国家新一轮消费刺激政策仍踌躇不前时,昨日,重庆出台以财政补贴6%的家电、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成为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第二季的先行军。

地方版家电汽车“下乡”

昨日,重庆市政府召开电话会议,决定继续沿用去年国家出台的利用财政资金补贴家电、汽车“下乡”的政策。

据重庆市商委提供给《第一财经日报》的家电惠民、汽车惠农实施办法,当地政府决定在今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对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及在该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凡购买该市行政辖区内生产的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含打印机)等四大类产品,可享受此政策。

重庆限定个人享受此政策购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总量不超过50台。补贴标准为: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电冰箱180元/台,洗衣机150元/台,空调210元/台,电脑(含打印机)390元/台,其中:电脑270元,打印机120元。

与刺激家电消费不分城乡居民不同,重庆汽车消费政策只针对该市具有农村户籍的人,但对2010年8月1日以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在退出土地前仍继续享受汽车惠农政策。

其汽车惠农政策补贴产品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生产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总质量不超过7.5吨(含7.5吨)的轻型、微型载货车。且每户农民限购一辆。补贴标准为:按购买汽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每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长安自行追加补贴4%

与国家版政策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地方财政出钱。

这些财政补贴由当地市级政府和区县级政府财政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中主城区内区县承担80%,“一小时经济圈”内区县承担50%,渝东南及渝东北区县、潼南、南川、涪陵等欠发达地区区县财政承担20%,其余由市级财政承担。

本报记者还注意到,非重庆生产的家电不在本次补贴之列。

据5月31日参加会议的人士称,参加本次汽车下乡的长安汽车,其在重庆生产的汽车销往重庆农村市场,可以获得补贴,但在其他地方生产的长安汽车,即使此间卖给了重庆农民,也无法获得补贴。

长安汽车昨日更决定,将在已有补贴幅度上追加4%的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可达5000元。

截至2011年,重庆市在执行此前国家推出的家电及汽车下乡政策时,共回收204万台废旧家电,拉动了200万台新家电销售,拉动销售额为72亿元。

重庆接连密集出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动作,颇为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