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后,上海自贸区的有关内容再度上会讨论,在自贸区内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了上述会议关注的最主要议题。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这与近期上海高层对自贸区的阐述不谋而合,近期上海市市长杨雄曾在多个场合强调试验区建设的重点是制度创新。其曾表示,一整套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准备好,是试验区的“当务之急”。
重点领域将获先行先试鼓励
据本报了解,上海方面曾透露对于上海自贸区将涉及十几项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虽然具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尚未公布,但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关于上述三类企业设立、审批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而这些法律的有关款项或将在自贸区内暂停实施。
由于上海自贸区一项极为重要的试验内容是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因此,上述法律界人士分析,现代服务业这样的重点领域将会获得先行先试的鼓励。
上述人士还透露,由于涉及文物商店以及文物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或将有条款在自贸区内得以暂停。
熟悉国际贸易(行情专区)、国际投资领域的律师熊志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与香港等地区相比,目前对外资进入中国仍有一系列繁琐手续,“在我看来,暂停这些法律主要是简化企业进入自贸区的过程”。
此前在上海举办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研讨会”上,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曾公开表示,现有体制中最难改革的就是审批制度,而上海建设自贸区就要按照国际规范来突破这一难点。
王新奎认为,上海建设自贸区,改革的重要方向是终结审批制,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督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及的负面清单,也一直为舆论关注,认为将是上海进行国际化接轨的必由之路。
所谓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上海自贸区在行政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将‘游戏规则’提前公开。”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制度创新是核心任务
杨雄在上月底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称,试验区“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要求,尽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据上海市综保区管委会方面的消息,综保区方面将在年内完成好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全球维修、跨境电子商务、国际中转集拼、国际船舶登记、亚太营运商、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等11项功能创新。
除了功能创新以外,制度创新是上海自贸区的核心任务。而一旦进入制度创新,管理部门面临的挑战不言而喻。参与方案研究的人士认为,政府能否从此前的“管死”(即完全关闭资本项目)到“有效的管制”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中,这将是试验区在政策上面临的最大挑战。
目前,即将在自贸区里进行的制度改革试验已经对外资企业形成了吸引力。据一位国际贸易领域学者称,目前多家美资企业已在密切关注上海自贸区将会进行的制度创新。“凡是对中国市场有信心的企业都对自贸区报有浓厚的兴趣。”上述学者称。
“我们要看看政府有没有能力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有管理经济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而企业是否能够经受得起这种毫无保护的冲击。”陈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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