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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矿业反腐攻坚战开打 赣晋陕等省现权力寻租


近年涉及矿产领域的违规违法问题频现。2月6日,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宣布806宗经其审计的矿业权出让和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近日,国土部也宣布将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新年伊始,一份关于矿业的审计报告,挑起了人们敏感的神经。审计署2月6日公告显示:在对山西、内蒙古、河北等14省份的矿业权进行审计,重点对2448宗矿业权出让交易及资金征管进行核查后发现,自2004年以来,累计有806宗矿业权出让和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比例几近三分之一。

这样的结果,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算十分意外。业内人士指出,2014年一年,涉及矿产领域违法、腐败的官员落马,已经屡屡抢了新闻头条。他们当中包括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原司长贾其海等主管部门官员,也包括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等地方大员。

“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是滞后的,矿业权出让成了高危行业。”2月中旬,一位不愿具名的矿产资源领域的法律人士张红(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在1月29日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更是直言不讳:“从总体上看,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仍呈易发多发蔓延态势。”

“管起自家的孩子”,姜大明格外严厉。“必须对涉土涉矿违纪违法案件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早在2014年6月,他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表示,“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7件信访举报线索,我们组成了10个案件调查组,正在认真核查。”

整饬矿业并非自今日始,但目前呈现出高压态势。

1月7日,来自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年,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约谈土地矿产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60个市、246个县,是2008年—2012年连续5年国土资源部直接约谈数量的3倍以上。

审计署公告显示违规出让、转让307宗矿业权,在数量上排名第一的内蒙古,从2014年12月起开展了全区国土资源未结案件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和历史积案。截至今年2月初,已销案731宗。

“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我们要全面审计,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的表态还言犹在耳。

有理由相信,矿业整治与反腐并没有结束,只是攻坚战的开始:2015年,审计部门仍会将矿业权管理作为审计重点;而国土资源系统今年将开展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矿权审批:“化大为小、化整为零”走捷径

根源在于我国矿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

矿业权审计结果公告发布后,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负责人对这次审计情况进行了全面解读。该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管理领域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履职不力和监管不严、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的原因,也与前几年矿产品价格急剧上涨、矿业权市场高度活跃有关,诱发了少数人员违法违纪、进行利益输送。

“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的矿产所有权说清晰也清晰,说不清晰也不清晰。说是国家所有,但是,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又在实际控制,或者说矿产资源往往是实际控制人所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此外,即便有些矿产所有权清晰,在转让、交易过程中,因为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也容易引发一些人利用控制权去寻租,导致腐败。

新华社援引纪检、司法办案人员的话说,相比房地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矿产资源“藏在地下”,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其估值随意,权属转移操作空间大、手法多,涉利巨大,成为近年来的“新兴腐败高发区”。

国土资源部曾总结了涉土涉矿腐败问题的10条主要表现,其中重要一条便是矿业权审批过程中违法违规,官商勾结、内外串通、索贿受贿。

此次,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地方矿产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办理矿业权登记,涉及716宗矿业权。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是: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审批权限制约,即改低储量、将整块矿区拆分申报等。

按照国家规定,金、、锌等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的探矿权、矿床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采矿权,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探矿权等,均应由国土资源部颁发许可证,但审计发现有75宗矿业权未按上述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审核颁证,而是由省级及以下矿产主管部门审核颁发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