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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2010年年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一)  科学引导信贷投放回归常态
    银监会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信贷投放回归常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信贷总量,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保持季度间投放的均 衡性。采用多种审慎监管工具,大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制定信贷投放计划、适当降低规模和业绩指标考核权重,从内在机制上遏制盲目扩张,防止“冲时点” 等不审慎行为造成贷款异常波动(见图9)。2010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95万亿元,同比增长19.9%。各季度分别投放2.60万亿元、2.03万亿 元、1.68万亿元、1.64万亿元,贷款总体呈回落态势,基本实现平稳有序投放。
    (二)  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银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控”要求,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授信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市场准入要求,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新增授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名 单式”管理方式,以及差别化风险定价、经济资本占用系数、专项拨备等方法,继续严格管理“两高一剩”行业授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两高一剩”行业 的信贷退出和不良贷款控制力度,妥善采取措施确保银行债权安全。
    2.继续加强对国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
    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文化产业等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强化民生领 域信贷支持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 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文件,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按照国家 关于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农产品(16.50,-0.56,-3.28%)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此外,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应对地震、泥石流、干旱、洪涝、冰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及灾后重建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3.改善贷款投放区域结构
    银监会积极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间的资源分配失衡情况得到改善,贷款投放增幅“西高东低”。截至2010年底,中西部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比东部地区高3.35个百分点。
    专栏12:银监会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银监会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 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 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及“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 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合理分配信贷资源,积极调整信贷结 构,把全面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制度性安排。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学习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敏感性和对风险的预判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科学的授信政策,及时完善内控流程,加强风险管理,把信贷项目对节能和环境的影响作为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严格控制授信,对已经发放贷款的妥善做好资产保全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合规项目的合理信贷支持,不 断建立和完善银行业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国家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 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和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节能减排企业,积极提供银行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支持,并通过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 方式创新,拓宽符合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的项目和企业融资来源。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专门岗位,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 行业发展趋势和信贷项目管理的深层研究。
    同时,银监会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针对银行业信贷投放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政策指导、进行风险提示,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其整改。
    专栏13: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银监会在加强对西部地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1.积极培育西部地区竞争性金融市场。在坚持审慎原则和商业银行自愿原则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加强网点建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 资金互助社,提高服务质效和均等化水平,全力推进乡镇基础服务全覆盖。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工作。采取多项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外资银行 在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2010年中西部12个省区实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零的突破。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西部大
    开发工作重点,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西部地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小企业、文教卫事业、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 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西部地区企业“走出去”,强化对外开放和边境贸易的金融服务。认真落实灾后重建工作方面的金融政策,积极提供信贷支持, 并做好风险化解工作。鼓励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源倾斜力度,同时引领西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切实加强涉农信贷领域创新, 加强对农村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和特殊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领域银保(险)合作、银担(保)合作,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截至2010年底,中 西部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比东部地区高3.35个百分点。
    (三)  主动参与国家重点调控政策制定与实施
    银监会积极防范宏观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影响银行业稳健运营的潜在风险,参与和支持宏观调控的程度和能力不断提升。着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自 觉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增强银行业贯彻落实宏观政策的内生动力。实施一系列逆经济周期监管政策措施, 逐步将审慎监管政策纳入宏观调控“工具箱”。着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对“三农”和小企业的信贷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增幅不低 于同期全部贷款增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提供金融支持,建立低碳金融、绿色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农产品价格稳定等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1.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银监会积极参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的制定,按照文件要求,联合发改委、财政 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 号),明确“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清理处置原则,细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台贷款管理要求,严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平台贷款风 险识别和管理。2010年,银监会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整改工作,与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等部门磋商确定平台 贷款认定口径和数据基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平台贷款进行行分类处置,明确偿债主体,强化风险缓释,足额提取拨备,充分核销不良。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把握风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持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零首付、假按揭等违规行为,配合打击房贷中介高“返点”行为。
    (四)  大力提高薄弱环节金融服务水平
    1.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 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召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座谈会,研究分析新型机构培育发展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困难。积极与人民银行、中国银联等部门和企业 沟通,推动解决村镇银行支付结算、银行卡发行等问题。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95家,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 资金互助社37家。
    (2)全力推进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稳定,适度增加,重在乡镇”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监管总体要 求,优点配置,鼓励“因地制宜,一乡一策,多策并举”,通过设立标准化营业网点和简易营业网点、布设POS机和ATM机、实施临近机构信贷员包村包片等服 务方式,加快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所有省(市、区)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见图10)。
    (3)初步形成普惠制农村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推动扩大政策扶持覆盖面,增加享受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省份数量,加大对在贫困地区设立金融机构 的政策支持力度。降低税负水平,所得税实行普惠制政策,暂免征收所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费。提高资金可用度,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 于当地贷款,对达标机构给予准入优惠。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63万亿元,增长28.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80个百分 点,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比2009年底提高1.60个百分点,为“三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11年3月,周慕冰副主席出席2011年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并讲话。行分类处置,明确偿债主体,强化风险缓释,足额提取拨备,充分核销不良。
    2.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1)指导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 193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战略重点,强调当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 上年增量的“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
    (2)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组织框架基本成型。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109家商业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 营机构全面落实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贷款审批、激励约束机制、专业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和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 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等“四单原则”,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新增小企业贷款已经超过其全行新增 小企业贷款的60%。
    (3)探索实施对小企业信贷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一是适当放宽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申请。二是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进一步拓宽小企业金融服 务的资金来源渠道。三是适度调整非现场监管指标,激励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四是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放宽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 率的容忍度等。
    (4)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宣传力度。成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与各地政府共同组织多项小企业金融业务推介活动,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多次银行业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专题报道。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7.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72万亿元,比2009年多增加3,081亿元,增速达 29.3%,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9.40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呈现占比高、增速快、着重向微型企业倾斜的特点。中西部地区的小企业贷款实现较快增 长,小企业贷款资源地域分布不均。
    3.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2010年,银监会继续深入推进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帮助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资金短缺难题。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向 31.6万名农村创业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41.4亿元,带动农村群众就业77.7万人。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调研,研究推荐试点金 融机构,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在城市推广做好准备。
    专栏14:银行业持续推进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从2005年起,就提出把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作为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战略性任务,持续推进。
    2005年,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明确将小企业金融服务定位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规律, 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特色审批、激励约束、专门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重要机制。在“六项机制”的基础上,银监会以完善小企业服务体系为切入 点,加强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鼓励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以此促进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
    2006年,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细化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指导标准、流程,增强风险识别和抵御能力。印发《建立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同区域银行业内部违约信息的交流,提高风险预警和管理水平。
    2007年,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将小企业信贷业务范围扩展到所有授信业务,调整相关审核标准,鼓励业务类型和担保方式多 样化、灵活化。印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引入逾期期限、担保物、履约能力等要素,对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2008年,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 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要求,确保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印发《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 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集中资源服务于小企业市场。
    2009年,会同科技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在对科技型小企业的信贷审核、担保、贷后管理等方面引入科 技部门的专业力量与政策支持。会同科技部出台《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科技型小企业信贷审批环节的专家咨 询制度。
    2010年,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准入与风险管控要求,加强对小企业信贷的担保支持力度。与人民银行、证监 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系统性指导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拓宽小企业融资 渠道,推动整个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
    在银监会持之以恒的引导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调整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加入到服务小企业的队伍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亮点频出,呈现出可喜局面。“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一如既往地肩负起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崇高使命,继续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机制建设,推动银行业 金融机构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深化改革、落实转型方针,调整市场战略,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衡的状况得到改善。小企业信贷投放集中于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传统优势行业。新增小企业贷款在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人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2010年,银监会继续深入推进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帮助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资金短缺难题。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向 31.6万名农村创业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41.4亿元,带动农村群众就业77.7万人。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调研,研究推荐试点金 融机构,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在城市推广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