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江苏永钢在马来西亚对中国、印尼、韩国、中国台湾和土耳其的线材反倾销调查中获胜。2月19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终裁结果,自2月20日起对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进口的线材(碳含量低于0.6%)征收最高达25.2%的反倾销税,中国钢厂仅公司和沙钢得到豁免。
2012年6月,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应其国内钢厂AmsteelMills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印尼、韩国、中国台湾和土耳其的线材展开反倾销调查。得到消息后,国贸公司会同财务、销售、生产、计量等各相关部门,在专业律师团队的指导下精心组织,积极应诉,在反倾销调查中占据有利地位。2012年10月,马来西亚发布初裁结果,对部分企业征收最高达33.62%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2月19日,而公司争取到0%的最好临时税率,获阶段性成功。
2月19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终裁结果,对土耳其钢厂、中国永钢和沙钢以及印尼伊斯帕特公司(PTIspatIndo)豁免反倾销税,对韩国浦项、中国台湾中钢、丰兴钢铁分别征收3.03%、10.98%、9.04%的反倾销税,而对上述各国和地区的其他钢厂均征收25.2%的反倾销税。至此,公司取得了此次反倾销调查的全面胜利,在出口目的国通过反倾销措施重建的市场秩序中占据了有利位置,为公司今后五年线材出口马来西亚市场奠定了良好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