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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商务部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同比增8%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点击数:475  更新时间:2014-02-28

商务部垄断局局长尚明27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商务部审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224件,同比增长8%;立案212件,增长12.8%;审结207件,增长26%。

统计显示,自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5年多来,商务部审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866件,立案797件,审结740件。在审结的全部案件中,无条件批准的717件,约占97%;附条件批准22件,禁止1件,二者合计约占3%。

尚明介绍,在2013年审结的案件中,附条件批准4件。这4件附条件批准的案件包括矿业领域的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案、大宗农产品贸易领域的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收购美国高鸿公司案、液晶电视芯片市场的联发科技吸收合并开曼晨星案、肾脏替代治疗领域的百特公司收购金宝公司案。

其中,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案是迄今为止全球矿业领域最大规模的收购。商务部经审查认为,该案在精矿、锌精矿和精矿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2013年4月,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此项收购。

尚明介绍,为提高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商务部已于2月12日正式施行《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尚明说,2014年反垄断工作重点首先要继续完善配套立法,争取上半年推动出台《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研究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查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同时要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反垄断合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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